推广 热搜: 公司  快速  上海  中国  未来    企业  政策  教师  系统 

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10·12车辆伤害事故查明,造成1人死亡

   日期:2024-09-26       caijiyuan   评论:0    移动:http://reuch.bhha.com.cn/news/9207.html
核心提示:5月24日,本报从浙江省青田县政府获悉,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10·12车辆伤害事故已于日前查明。据悉,2023年10月12日,丽水市滩坑

5月24日,本报从浙江省青田县政府获悉,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10·12车辆伤害事故已于日前查明。据悉,2023年10月12日,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大丘支洞隧道内,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,事故造成1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。

调查显示,事故工程的业主单位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,总包单位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,施工分包单位为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,劳务派遣公司为杭州安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,监理单位为丽水市新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。


根据深入调查,事故调查组认定,本起事故是一起工程运输车辆在隧洞内违规载人、车辆失控下驾驶员应对不当,造成车上1人死亡的安全责任事故。


最终,浙江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因未按照《安全生产法》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。

吴**(浙江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)、申**(浙江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项目部经理)、蔡**(浙江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项目部安全负责人)等3人,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。

此外,陈**(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大丘支洞工地兼职安全员)、杨*(浙江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二工区安全员)、彭**(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大丘支洞工地浆砌班组出渣运输车辆驾驶员)等3人,被建议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内部处理。

丽水市新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,则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
事故调查组还对浙江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、监理单位丽水市新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、项目法人和总承包单位、行业主管部门、祯旺乡人民政府等提出了相应整改要求。(文|中国基建报 刘立波)

版权声明:未经授权,《中国基建报》报道严禁转载、抄袭或利用AI软件改写,违者必究。

本文地址:http://mdekt.bhha.com.cn/news/9207.html    康宝晨资讯 http://mdekt.bhha.com.cn/ , 查看更多
 
 
更多>同类行业资讯
0相关评论

新闻列表
企业新闻
推荐企业新闻
推荐图文
推荐行业资讯
点击排行
网站首页  |  关于我们  |  联系方式  |  使用协议  |  版权隐私  |  网站地图  |  排名推广  |  广告服务  |  积分换礼  |  网站留言  |  RSS订阅  |  违规举报  |  粤ICP备2023022329号